关人员进入也需要遵循严格的管理制度。但是试题泄露情形在大明也并不少见,朱载坖认为,大明对于科举舞弊的打击力度不够,过于轻省了。
对于形形色色的科举舞弊行为,要予以分类打击,对于一般有考生实施的冒籍、怀挟、倩代等行为,朱载坖认为他们的危害性比较小,只是单个考生的舞弊行为,主要以惩处涉案考生为主,削除功名是必须的,同时还要予以流放等重刑。
但是另外一种主要是考官实施的舞弊行为,如通关节、割卷、考官泄题及鬻题、考官徇私。此类型的舞弊大多都要涉及官员,且官员利用权力在舞弊中扮演着主要的角色。一方面考官通过此种舞弊方式打通人情关系,使得国家权力私人化;另一方面考官通过舞弊获取经济利益,如考官鬻题就是其典型体现。对于这种科场舞弊,绝对不能姑息,因为这种行为,是朝廷抡才大典的公然亵渎,他们也不仅仅是为了收受贿赂,往往是怀有政治目的的,。
朱载坖认为,这些由官员们参与的舞弊方式贯穿于科举考试的全过程,官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舞弊对科举制度破坏极大影响到朝廷内部对于权力进行分配的秩序且影响范围极广。破坏了朝廷的信誉和科举取士的公平性,同时是为了结党营私提供方便,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朱载坖命令凡是有官员参与科场舞弊的,一列列入真犯死罪,遇赦不赦,不准赎刑,要对涉及科场舞弊的行为予以严厉惩治,以严刑峻法震慑官员,同时还要改革科举制度,杜绝舞弊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