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叫华夏现在还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很多法律条文吧,现在华夏还真的是没有。
就比如说广告法吧。
因为现在打广告的条件和脑洞都比较有限,现在也没听说因为哪家打得广告怎么怎么了而引发出纠纷,所以华夏方面一直也没注意到专门制定一部广告法的必要性。
历史上华夏的广告法也是九十年代才出现的。
虽然哪怕在商业发展部内部,都有些人觉得鸿安汽车这次打广告的方式属实有点缺德。
但缺德并不违法,鸿安愿意花钱买别家的汽车这不违法。
做碰撞测试的地方也是一块封闭的场地,而不是大街上,也不违法。
撞完了之后,两辆车的残骸依旧是属于鸿安的财产,鸿安愿意把残骸摆出来,摆的地方也是他们花钱租下来的场地,没干扰到其他人。
他每一处行为都是合法的,最终的结果虽然有点恶心人吧,但如果别人想因此起诉鸿安汽车,那就真是无法可依,起诉不能。
大众对此真的是彻底无语了,但又一点办法都没有。
其他车企也都关注着大众投诉鸿安的事情,想看看有没有办法能够限制鸿安,在看到大众折戟沉沙的时候也感到失望。
毕竟鸿安在华夏本土优势太大,他们也觉得不好对付。
不过这次大众的折戟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至少让其他车企也都了解了华夏目前还没有广告法的限制。
那鸿安可以在广告上耍花招,他们也一样可以!
这下子就精彩了!
在鸿安发布宝马之后,其他几家车企也在下半年陆陆续续推出了自己的中档轿车。
因为知道了没有广告法的限制,所以这几家车企在宣传的时候,吹的牛也一个比一个夸张。
有说自己是十万元以内驾驶感最好的汽车的,有说自己采用了比鸿安更先进的安全气囊,气囊弹出速度比鸿安的快50%,有说自己汽车的设计是采用了欧罗巴古典工艺,高端大气上档次。
反正没广告法限制,大家吹呗!
而且其中有不少宣传,像是驾驶感这种东西本身就是主观的感受,难以客观量化,人家愿意说自己的驾驶感好,别家汽车的驾驶感不好,就算有广告法也很难管。
各种乱七八糟,花里胡哨的宣传标语,加上新车上市之后推出的种种活动,让华夏的汽车市场彻底热闹了起来。
鸿安的宝马虽然以绝对的性价比也优秀的品牌效应领跑中档汽车销售榜的第一名,但其他车企也都拿出了产品力足够强大的新车。
宝马毕竟只是一款车,虽然性价比绝对无敌,但也有不是那么重视性价比的消费者,他们可能会因为更喜欢其他家新车的外形,或者驾驶感受,或者某家销售门店的优惠活动而选择其他新车,这都很正常。
最终鸿安宝马虽然是这一年销售量最多的中档轿车,但在全部中档汽车的销售量中大约占据四成半。
除了鸿安宝马之外,其他国产车企无一上榜,剩下的五成多市场全都被几家合资车企瓜分,在中档轿车市场上几乎形成了鸿安一家对打多加合资车企的局面,堪称汽车市场的三英战吕布。
也没办法,国内的汽车企业现在还处在发展初期阶段,除了生产卡车,公交车之外,在轿车领域几乎只能作为配套,目前还没有真正和这些外企打对台的实力,只能靠鸿安一家顶着。
白万里和洪七知道了鸿安宝马的销售情况之后,对这个状况也较为满意。
有这个成绩,说明白万里当初选择的车型和营销策略基本上是正确的。
其实之前在考虑要用哪款车型作为这次中档轿车的原型的时候白万里也犹豫过,毕竟华夏历史上的经典车型很多。
白万里甚至还想过另一款一代经典——
